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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大陸活鮑未按規定存放 業者恐遭裁罰

2019/4/24 15:56(4/24 16: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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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4日電)高雄一間水產行柯姓負責人從中國大陸進口800公斤「活鮑魚」,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將174公斤送到他處存放,全案訊後將柯男依違反食安法函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處。

海巡署偵防分署基隆查緝隊今天表示,高雄岡山地區一間水產行捨近求遠,遠自新北市八里區台北港合法進口大陸活鮑魚800公斤,顯然不符合常態。

專案小組立即會同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等單位全力追查,19日發現活鮑魚進口時,業者指派兩輛貨車等待接貨,立即實施跟監。

專案小組發現其中一輛貨車並非依規定將活鮑魚運送到位於岡山的「具結先行放行」登記處所,而是送往桃園市大園區的一處倉庫囤放。

專案小組立即偕同桃園市衛生局前往倉庫檢查,總計共有174.98公斤活鮑魚,全案訊後將柯男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函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處。(編輯:方沛清)1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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