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子脅迫少女裸體視訊 二審重判5年10月

2020/9/22 12:5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2日電)張姓男子發布試穿鞋襪的打工訊息,結識17歲少女,利誘少女裸身視訊並截圖,還威脅外流不雅照,一審判刑4年。案經上訴,二審高院今天改判刑5年10月,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張姓男子於民國107年10月間,在手機軟體「小雞上工」發布打工訊息,工作內容為試穿襪子、鞋子,時薪新台幣500元。

被害17歲少女見打工訊息聯繫張男,並互加LINE、WeChat好友。張男以4萬元引誘少女裸身視訊,暗中截圖,數日後將截圖傳給少女,恐嚇將把截圖外流,脅迫少女再度裸身視訊,但遭少女拒絕。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

二審審酌,張男造成少女心理莫大恐懼,且嚴重侵害少女對於性與身體的自主決定權,且張男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刑,雖考量張男已與少女和解賠償等情狀,但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未遂罪,仍加重其刑判5年10月。(編輯:陳仁華/李亨山)10909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