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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林園廠火警釀空污 環保局3年來擬第5度開罰

2021/7/7 09:00(7/7 11: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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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文婷、蔡孟妤高雄7日電)台塑林園廠今天發生火災,消防局凌晨撲滅火勢。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指出,火警釀空污,將依法裁罰新台幣45萬元,將是林園廠3年來第5次被罰,累計裁罰金額達107.5萬元。

台塑林園聚丙烯廠儲存槽今天凌晨2時33分突然爆炸起火,高雄市消防局獲報後,出動林園、大林、高桂、大寮、小港分隊前往搶救。現場槽內聚丙烯成品(固體塑膠粒子)燃燒,凌晨2時58分火勢控制,凌晨3時37分火勢撲滅。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現場初步判斷可能為聚丙烯成品槽內靜電釀災,但詳細原因仍待釐清。火警產生燃燒異味散布於空氣,若經調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裁罰45萬元。目前沒有勒令停工。

環保局表示,於石化一路上的事故槽體下風200公尺處偵測,風向南,五用氣體偵測儀空氣品質,事故時微型感測器也未有監測到明顯異常測值。

根據環保局資料顯示,台塑林園聚丙烯廠曾在民國108年及109年間,因違反空污法而被裁罰,包括民國108年2件,各裁罰10萬元;民國109年2件,1件裁罰20萬元、另一件裁罰22.5萬元,若加上這次裁罰新額,將累計開罰107.5萬元。(編輯:戴光育、張芷瑄)1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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