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童圖書館寫作業掏玩具槍嚇壞民眾 父親挨罰3千元

2023/5/17 14:1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7日電)高雄黃姓男子帶未成年兒子去圖書館寫功課,不料兒子拿出外型與真槍相似的玩具槍把玩,嚇壞民眾;由於小朋友未滿14歲未被罰,卻導致黃男因疏於管教兒子,遭依社維法裁罰3000元確定。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一審裁處黃男罰鍰新台幣5000元,他抗告辯稱,玩具槍是兒子要他買的,並非其所有,且自己也沒拿玩具槍把玩;但法官審酌當天是黃男准許兒子帶玩具槍去圖書館寫作業,並稱寫完就可以玩,顯然疏於管教,據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改裁罰3000元。全案不得再抗告。

裁定書指出,黃男去年9月21日下午接送兒子下課後,2人先去鳳山大東圖書館寫作業,原本跟兒子約定好寫完作業就能玩槍,不料小朋友邊寫功課邊拿出玩具槍把玩,嚇壞其他民眾報案。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獲報到場後,雖經檢視玩具槍並無殺傷力,但因外型與真槍相似,造成民眾恐慌,因此依社維法將2人帶回警局。(編輯:陳仁華)11205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