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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審理三重殺夫案 3度訊問被告創先例

2023/7/18 16:00(7/20 13: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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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院寶慶院區國民法官法庭。(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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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8日電)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三重殺夫案,為全國首度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2名國民法官在訊問程序中,針對屍體腐蝕與被告服藥等情形3度提問,寫下國民法官先例。

檢警調查,6旬季姓婦人聲稱不堪家暴,去年11月30日凌晨1時許,趁丈夫酒醉熟睡時,拿1把菜刀、1把木棍與2把水果刀攻擊,導致丈夫受有36處銳器傷與6處裂傷,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新北地院法官今天與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上午進行開審陳述、調查證據與訊問被告程序。季婦因感冒劇烈咳嗽,審理兩度暫停,待她服用感冒藥與退燒藥緩解。

季婦承認犯罪,也主張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對於犯罪細節不爭執;檢辯爭點在於量刑是否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包括犯罪情狀在客觀上是否足以引起同情、若量處最低刑度是否仍嫌過重等。

檢察官開審陳述表示,季婦丈夫如何家暴不是起訴事實,重點在於季婦犯罪行為,儘管季婦認罪,但自白未必為真,且殺人有多種類型與輕重之分。季婦委任律師則說,看完事證應會產生為何結婚40年的妻子會想用盡一切力氣置人於死的疑問,「凡事有因就有果」。

在調查證據方面,檢察官提供實際犯案凶器供所有法官觸摸,並提出屍體、相驗與解剖照片和跡證。在出示屍體照片前,都會有紅色警語提醒畫面可能讓人不適,展示在螢幕上的照片都有縮小與黑白畫面處理,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手中也都有彩色照片可參考。

在訊問被告環節,檢察官訊問季婦是否想殺死丈夫、如何行凶與案發前是否遭家暴等。季婦說,她一直深愛丈夫,下手前很猶豫,但40年來過著不自由生活,也會被丈夫威脅、動粗。案發前丈夫沒打她,但喝了很多酒並一直碎念。她當晚只睡了15分鐘就起床,搖動丈夫確認沒反應後,到廚房拿凶器行凶。

其中1名國民法官提問,凶器是分1次拿還是2次拿,且如何決定要拿什麼。季婦表示,她是1次拿她覺得適合的凶器。

這名國民法官追問,根據檢察官出示的證據,屍體有腐蝕情形,當時做了什麼。季婦說,當下太害怕,也不確定丈夫死了沒,因此約在行凶30分鐘後拿鹼片加熱水倒在丈夫身上,才能確定丈夫已死亡。

另1名國民法官則提問,檢察官出示證據提到季婦當天服用6顆鎮定劑,那是何時服用、平時服用藥物與藥量,以及上次服用這麼多鎮定劑是什麼時候。

季婦表示,平時都會吃抗細菌、抗憂鬱與鎮定藥物,這些藥物她都分裝在罐子裡,先前有吃過5顆鎮定劑。

職業法官則問何時報警與為何清理血跡,季婦說,案發後她認為丈夫還有呼吸,因此一邊對丈夫說話、一邊清理血跡,沒有特別目的。隔一段時間她打電話給姊姊告知殺人,經姊姊提醒才報警。

檢察官最後出示季婦於警詢與偵訊時的筆錄,表示季婦在審理過程針對行凶過程等說詞有些出入。庭末,審判長宣布下午2時繼續開庭。

新北地院昨天率先全國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年齡介於23歲到70歲,職業橫跨自由業、服務業與經銷代理等。6名國民法官今天起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殺夫案。(編輯:蕭博文)1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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