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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職棒球員陳凱倫涉性侵未遂 二審判1年6月

2023/11/30 14:05(11/30 17: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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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職富邦悍將隊球員陳凱倫。(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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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中職前球員陳凱倫民國110年間酒後向1名認識女子求歡遭拒絕後,涉嫌性侵未遂,一審判1年8月。二審今天審酌雖未和解,但陳已依民事判決賠償新台幣50萬元,改判1年6月。可上訴。

富邦悍將指出,球團於本案事發收到舉報時,立即對陳凱倫處以嚴正停職,並全力協助司法偵查,陳凱倫隨後申請任意引退,同年球季末即已離隊。中職則表示,陳凱倫在具有球員身分期間犯案,決議永不錄用。

判決指出,陳凱倫於110年10月9日晚間至10日凌晨在新北市淡水區某處與認識的受害女子及其他友人聚餐飲酒後,陳男以一同續攤為由,佯稱邀女子與另1名女性友人前往,但女子赴約後,發現女性友人並未到場。

判決表示,陳男藉機要求跟女子發生性關係,遭到拒絕,女子隨後因酒後身體不適,陳男扶著女子到餐廳廁所。女子察覺陳男有異,打電話向女性友人求援,但對方未接電話,要離開廁所時,陳男將女子推進廁所意圖強制性交,但女子抗拒、掙脫而未得逞。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1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判陳男須賠償被害人及其配偶,共新台幣5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

二審指出,陳男坦認犯行,並依民事訴訟判決結果賠償,已為達成和解而努力,審酌被害人不願和解、未表示原諒陳男等情形,改判陳男1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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