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配套6子法上路 蕭煥章:全面強化公安職安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日電)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及子法6月施行。消防署長蕭煥章今天表示,公共安全方面,將要求廠商落實設備維護及安全管理之責,並全面強化職安配套與權益,將職安意識根植消防DNA。
消防署今天舉行「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及相關子法發布施行」記者會,說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總統賴清德於去年11月29日公布,消防署隨即展開子法研修工作,並於今年5月19日完成法規預告作業,於6月1日與消防法修正條文同步生效。
蕭煥章表示,消防法總計增修24個條文,並配合修訂6項子法及公告。針對公共安全部分,修法訂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之公告」、「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等事項之公告」,以強化消防人員救災時獲取必要搶救資訊及搶救行動方案的規劃。
他提到,行政院今年核定「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自民國114年起至118年將投入新台幣11億餘元經費,積極協助地方建置職安專家學者輔助團隊、購置後勤補給車及辦理健康檢查等事項,全方面強化消防執行職務安全與權益,將職業安全意識根植DNA內。
職安面向部分,蕭煥章說,因應消防法規範,中央主管機關需召開諮詢會,以針對消防職安相關政策提供建議、各消防機關應設置專責單位及人員和辦理特定與臨時健康檢查,訂定「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設置辦法」、「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規則」,以及「消防法第25條之6第1項特定與臨時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和修正「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
蕭煥章指出,消防裝備、器材和車輛近幾年也不斷更新,光是消防車部分就約要汰換300輛,這些都是中程計畫因應加強職安作業配套。
此外,每年也將整理歸納台灣消防人員發生事故問題,此年度報告也將作為教育訓練改進之用;消防健檢經費方面,中央政府每年也爭取1500萬元經費,和地方政府搭配使用。相關新制度推行後,中央和地方每月都將開會檢討、精進。
蕭煥章補充說,針對縣市安全設備補助部分,各縣市舊有消防車將加設反光條,以減少出勤意外發生;另外,經盤點各消防分隊的緊急警鈴聲影響,也將調整成「由溫和轉至高聲、由小聲逐步變大聲」方式,讓第一線消防人員不會一聽到緊急鈴響就備感壓力,身心可獲得幫助。
蕭煥章說,今年適逢消防署成立30週年,6月20日將舉辦感恩音樂會,追思因公殉職消防員,秉持「不迴避真相,亦不被遺忘」初心,期望透過中程計畫補助裝備器材強化救災量能、建立職安滾動檢討運作機制外,全體消防人員也能由下而上根植安全意識,型塑「消防安全文化」。(編輯:吳素柔)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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