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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假律師收5萬承攬訴訟 中檢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2025/9/3 15:09(9/3 15: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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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的金男,未有律師資格卻向被害人收取費用寫訴狀、陪同出庭,但官司皆不起訴或敗訴,中檢訊後依違反律師法起訴。圖為台中地檢署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曾任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的金男,未有律師資格卻向被害人收取費用寫訴狀、陪同出庭,但官司皆不起訴或敗訴,中檢訊後依違反律師法起訴。圖為台中地檢署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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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曾任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的金男,未有律師資格卻向被害人收取費用寫訴狀、陪同出庭,但官司皆不起訴或敗訴,經被害人諮詢其他律師才得知實情而舉發,中檢訊後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金男未領有律師證書,也未受雇於律師事務所從事任何職務,卻於個人臉書(Facebook)資料上,填載擔任某律師事務所執行長。

陳男於民國112年初,在台中地方法院諮詢案件時與金男結識攀談,金男便表示可以請律師處理,當天便介紹陳姓與林姓律師,一同於附近1家便利商店內諮詢案件。

林姓律師當場明確表示案件勝算不高,金男事後仍以話術慫恿陳男能以新台幣5萬元代價,委任他代為寫民、刑事訴狀及陪同民事庭開庭,陳男允諾後便交付款項,並由金男撰寫訴狀及陪同開庭。

陳男事後因案件民、刑事均獲敗訴或不起訴處分,便轉向其他律師諮詢,輾轉得知金男未有律師資格,進而向台中地檢署舉發。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審酌金男曾任中華民國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理事長,且曾遭法院警告有違反律師法之嫌,全案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等相關證據,日前依違反律師法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陳仁華)1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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