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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清潔隊員涉收賄處理廢棄物 2人收押禁見

2025/9/5 19:21(9/5 20: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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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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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5日電)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台中北屯區清潔隊員,涉向清運業者收賄處理廢棄物,昨天指揮廉政署等帶回11人偵辦,檢方今天複訊後依貪污等罪聲押禁見張姓隊員等2人,晚間獲法院裁准。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認定張姓清潔隊員、張姓清運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晚間裁定收押禁見。

中檢偵辦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屯清潔隊員利用職務機會非法清運廢棄物,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案件,4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與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前往搜索涉案人台中住居所、辦公處所共計16處,約談嫌疑人11名及證人3名到案說明。

檢方查出,張姓清潔隊員自民國111年起與張姓業者合謀私自收取清運費,而接受非法廢棄物代收業者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使業者得以規避中市府所訂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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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今天經檢方複訊後,認定張姓清潔隊員等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外,被告陳姓男子等5人分別諭知以新台幣2萬元到15萬元交保候傳,另有蘇姓男子等4名被告無保請回,全案持續調查釐清。(編輯:謝雅竹)1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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