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犯追求不成刺死女前同事 新北國民參審判無期
2025/10/20 20:08(10/20 20: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0日電)陳姓男子先前因案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後追求前同事閻姓女子不成,112年埋伏捷運站附近持刀刺死閻女;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6旬陳姓男子先前因準強盜致人於死罪被判無期徒刑,假釋期間再度犯案,因追求前同事65歲閻女不成,不滿她結交男友、心有不甘,112年12月2日清晨6時許,騎車至新北市中和區景安捷運站附近,待閻女行經此處時,尾隨閻女並拿出預藏水果刀,猛刺她胸部、腹部、大腿等處後逃離現場,造成閻女大量出血,送醫後不治。
陳嫌犯案後將行凶用刀子及沾有血跡外套,丟棄至舊衣回收桶,還變裝換衣服騎車逃逸至北市,企圖製造追緝斷點;警方專案小組循線追人,案發3小時後在台北市逮捕陳男送辦,檢方後依殺人罪嫌起訴。
本案經6位國民法官及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合議庭審酌陳男犯罪動機、手段、與被害人關係及陳男復歸社會更生可能性等,今天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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