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創辦人鍾嘉村涉案更裁羈押 抗告遭駁回定讞
2025/10/30 15:20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0日電)三地集團與開陽能源合作開發屏鵝公路太陽光電案,檢調發現三地創辦人鍾嘉村涉違證交法等罪,原獲2000萬元交保,高雄地院更裁羈押。鍾嘉村提抗告,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定讞。
三地集團與開陽能源公司合作,透過三地集團孫公司合豐能源負責開發位於屏鵝公路的太陽光電發電廠,總開發面積達130.734公頃,預定位址橫跨屏東縣車城鄉與獅子鄉。檢調發現此案中疑有製作不實財報、簽訂不合理契約、洗錢等情形,可疑資金上億元。
檢調兵分多路搜索,帶回鍾嘉村和開陽能源董事長蔡宗融等人,聲押鍾嘉村、蔡宗融,但高雄地方法院裁定鍾嘉村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蔡宗融無保請回。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發回更裁,高雄地方法院再開羈押庭,裁定鍾嘉村羈押禁見。
鍾嘉村不服羈押裁定,委由律師提出抗告,但遭高雄高分院裁定駁回定讞。(編輯:李錫璋)11410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