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何宗英定讞入監 另案又判7年6月
2025/10/30 17:2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醫療器材商鼎興貿易負責人何宗英涉向永豐銀行詐貸超過新台幣6億餘元,判刑6年4月定讞,已入監執行。何宗英另涉銀行違法放貸案,一審判刑9年2月,二審今天改判7年6月,可上訴。
何宗英涉向多家銀行及民間公司詐貸,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先後2波起訴何宗英等,另查出鼎興向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詐貸,第3度起訴何宗英等。
何宗英被控向永豐銀行詐貸超過新台幣6億餘元,二審判刑6年4月,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北檢為確保何宗英到案,當天晚間執行拘提及發監。
何宗英另案被控利用與某銀行高層姻親關係,以不足擔保品向此銀行及另一家租賃公司貸款,違反關係人授信,導致呆帳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於106年間依違反銀行法追加起訴何宗英等18人。
一審判處何宗英有期徒刑9年2月,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7年6月,還可上訴。
此外,何宗英被控於民國97年至105年間涉嫌偽造公司不實合約、發票,以融資貸款為名向13家銀行、6家民間公司詐貸,共得手新台幣37億7488萬7400元;一審判何宗英有期徒刑18年,二審改判15年,案件上訴後,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編輯:謝雅竹)1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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