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上路首日 高雄警查獲首例毒駕
2025/11/20 22:59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0日電)警政署刑事局今天通令全國警察機關,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執法即日起上路,首日共有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等4個警局執行取締勤務,高雄查獲首例毒駕偵辦。
刑事局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為有效打擊毒駕案件,先前已研議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的處置程序,相關條文於昨天正式公告施行,並也函頒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今日起正式全面上路執法。
根據警方最新統計資料顯示,今天共有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等4個警察局編排取締毒駕勤務,截至晚間9時,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已查獲1件唾液毒品快篩陽性的疑似毒駕案件,涉案犯嫌的唾液呈現第一級毒品(鴉片類)陽性反應,後續依法偵辦。
刑事局表示,駕駛人若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
此外,拒絕檢測者,則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員警後續並將依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犯行。(編輯:黃名璽)1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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