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前總經理涉違證交法 北檢諭令400萬元交保
2026/1/7 11:18(1/7 17:4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7日電)檢調獲報,電源廠立德公司包姓前總經理等人處分未上市股票時,有未入帳及未收回款項情事,涉違證交法。北檢昨天約談10人,今天凌晨諭令包姓前總經理400萬元交保。
立德公司昨天晚間發布重大訊息表示,法務部調查局到公司進行相關調查,公司配合協助調查。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檢調調查,立德公司清查民國112年度、113年度處分未上市櫃有價證券作業時,發現高階經理人有未依公司正常控制程序,分別處分未上市櫃股票500萬股、950萬股,且有未入帳及未收回款項等情事。立德委任律師處理後續事宜,並提出訴訟。
檢調查出,包姓前總經理、吳姓前財務主管於112年、113年間,分別將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票賣給萊力國際商務公司及該公司廖姓前負責人,且未在財報中揭露,2人在事發後回補相關股款,包男在去年5月間辭職。立德公司也在去年5月間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包姓前總經理、吳姓前財務主管、包姓董事長等10人的住居所及立德公司等共12處所。另通知包姓前總經理等10名被告到場查證。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為包姓前總經理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嫌,今天凌晨諭令包姓前總經理新台幣400萬元交保、包姓董事長100萬元交保、吳姓前財務主管100萬元交保,萊力國際廖姓前負責人80萬元交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各以15萬元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編輯:蕭博文)1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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