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扮土地公沿街討紅包 法官認未強索財物不罰
2026/1/23 12:55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3日電)高雄有民眾裝扮土地公向鳳山區商家乞討紅包,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後,高雄地院認定,沒有商家或民眾做筆錄證明涉案莊姓、楊姓男子強索財物,因此依罪證不足裁定不罰。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刑事裁定書指出,有民眾去年10月間在網路社群Threads發文,稱鳳山龍山寺附近出現1名裝扮成土地公神明的男子,在店家門前討錢,並提醒「遇到不要給這位錢」。鳳山警方獲報後,發現莊姓男子騎車載著楊姓男子前往大東一路與光明路一帶,由其中1人假扮土地公向周遭店家索取紅包,造成店家困擾,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
法官審理時指出,依當時Threads上的貼文及相關新聞報導來看,記載有人扮成土地公,手拿提籃結緣,站在店外靜止長達半小時,直到店家給錢才離開;又稱店家一連被假扮土地公之人突襲3次,壓力很大等語。
不過,法官認為,貼文者稱「遇到不要給這位錢」,顯示仍可自由決定是否給予結緣費用,自由意志未遭妨害。此外,檢方卷內並無任何商家或貼文者筆錄,無法證明被告強索財物,因此僅憑新聞報導或語焉不詳的貼文,無法認定被告有妨害自由意志強索財物情形,據此裁定不罰,全案可抗告。(編輯:黃世雅)1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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