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燕號貨輪走私1.2噸毒品 幕後主使李男判15年
2026/3/10 14:40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0日電)李姓男子涉利用境外公司名義承租貨輪「飛燕號」,由越南走私逾1.2公噸毒品安非他命與愷他命進入高雄港。高雄地院據相關對話認定他為幕後黑手,依運毒罪判李男15年,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李男辯稱不知情,僅是協助設立公司,並指共犯是為了減刑才串通構陷。但法官核對LINE對話紀錄發現,李男不僅參與境外公司選名、提供人頭負責人資料,甚至在毒品接駁當天,多次與窗口聯繫座標。此外,在毒品被查獲當天,他仍頻繁致電追蹤運輸狀況,顯見具有實質決策權。
法官審酌,李男運輸的毒品純質淨重驚人,一旦流入市面將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其身為計畫主持者,犯罪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見悔意。考量其犯罪分工與惡性,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量處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民國112年間與同夥計畫自境外運輸毒品,邀集多名共犯參與,並指示李姓主嫌尋找代辦公司設立境外人頭公司,用以承租及過戶「飛燕號」貨輪以規避查緝。
檢警調查,此運毒集團由鄭姓男子負責船務,葉姓男子負責陸路運輸與倉庫,柯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則登船押運。「飛燕號」民國112年7月16日自高雄港出航,航行至香港外海時,依指示關閉AIS定位系統並更改船名;同月29日,在越南外海與母船併靠,接駁裝有甲基安非他命的綠色麻布袋60袋及愷他命5袋。
「飛燕號」112年8月7日返抵高雄港時,遭警方在港區攔截準備載運貨物的貨車,當場在太空包內扣得淨重約1.2公噸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199包,及淨重約119公斤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20包。隨後循線查獲葉男、李姓主嫌等人,再進一步揪出幕後主使者李男。(編輯:李亨山)115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