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中興中街大火釀6死 房東涉堆雜物二審仍判7年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台中市興中街一棟大樓4年前發生火災釀6死6傷,房東莊姓女子因堆置資源回收物等雜物,一審依公共危險等罪判刑7年,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二審宣判駁回,全案可上訴。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1棟7層樓建物,民國111年3月6日遭縱火,造成6死6傷。檢方查出,莊女購入興中街公寓,加蓋頂樓至9樓,又分隔出41間房出租,卻將撿拾來的資源回收物堆置在1至9樓的樓梯、走廊、陽台,房客難以通行。

鄭姓男子111年2月向莊女承租8樓頂樓加蓋的套房,入住後,除欠繳房租,又因門鎖損壞、放任熱水自流,加上飼養的寵物羊隨地便溺,造成環境髒亂,多次與莊女發生爭吵。

同年3月6日上午,莊女要求鄭男搬離,鄭男不滿,到2樓以打火機點燃電梯口的垃圾袋,火勢延燒莊女堆置走廊的雜物,一發不可收拾,釀成6死6傷。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鄭男被依殺人罪,莊女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公共危險罪起訴。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113年12月間依殺人罪判處鄭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依刑法公共危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廢棄物清理法等,判處莊女有期徒刑7年。

莊女部分,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今天二審宣判駁回,全案可上訴。鄭男部分,法院仍在審理。(編輯:李錫璋)1150602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