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太魯閣號事故 非法移工「阿好」列被告羈押禁見

2021/4/8 16:47(4/8 21:1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8日電)花蓮地檢署偵辦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將事發當天搭乘事故肇事人李義祥所駕駛工程車前往現場的越南籍移工「阿好」列為共同被告,聲請羈押,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裁准羈押禁見。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黃鴻達指出,承審法官依照被告陳述內容及檢察官提出各項證據資料,認為被告涉嫌刑法過失致死的犯罪嫌疑重大,這是羈押的其中1個要件。

黃鴻達表示,法官審酌的原因包括被告已是逃逸移工,離開合法雇主多年,期間居無定所,曾受僱李義祥,且被告在列車事故發生後就逃離現場、寄居在旅宿業,且丟棄行動電話SIM卡等,足認有逃亡風險。

黃鴻達指出,被告及李義祥2人供述不盡相同,法院認為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及煙滅、偽造、變造、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危險,認為有羈押必要,裁定被告從今天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收受物件及通訊。(編輯:戴光育)11004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頭七法會 林佳龍低調出席
172.30.1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