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港府將修法檢查電影 認定不利國安可撤銷上映

2021/8/24 17:58(8/24 19:5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4日電)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今後在香港上映的電影也要受其限制,以確保電影內容不會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港府今天提出電影檢查條例修訂草案,其中提及若認定電影不利國安,可撤銷上映。

港府今天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透過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以完善電影檢查規管制度,確保更有效地履行國安法所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責任,防範及制止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草案內容包括:

一、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的上映是否會不利於國家安全,提供明確法定依據讓檢查員就電影作出決定時,充分考慮國家安全的因素;

二、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三、凡監督認為影片上映可能不利於國家安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可延長檢查員就一部影片作出決定的時限,每次不多於28天,讓檢查員有足夠時間處理涉及國家安全考慮的個案,以及諮詢法律意見。

草案對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施加較重罰則,最高刑罰提高至監禁3年或罰款港幣100萬元(約新台幣359萬元)。

草案將於9月1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編輯:繆宗翰)11008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港國安法首案被告不服判刑 提出上訴
172.3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