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后豐大橋命案更一審判無罪 王淇政洪世緯感謝各界幫忙爭取清白

2021/12/30 10:43(12/30 12:2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0日電)19年前安親班教師陳琪瑄在后豐大橋墜橋命案,男友王淇政與友人洪世緯被判殺人定讞。經再審與更審後,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仍判2人無罪,他們受訪表示,感謝家人與各界的支持。

王淇政與洪世緯聆聽判決後,在法院外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2人的家屬與親友也都到場聲援;陳琪瑄的家屬在聽完宣判後,未受訪、低調離開。

王淇政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感謝大家一起努力爭取他們的清白,感謝大家的支持與用心;洪世緯則說,感謝到場的兄弟姐妹支持,一路這麼多年過來,「感謝有你們的支持,讓我們更有信心」,最後還是要感謝家人與大家。

合議庭法官今天在宣判後,說明案件因證人說詞前後不一,無法證明被告聯手害命。另外,王淇政與洪世緯並非至交,洪世緯與被害人無嫌隙,殺害被害人也無利可圖。王淇政與洪世緯都通過測謊,依照無罪推定論,判2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王淇政被控於民國91年12月7日凌晨1時許,在台中市后里區后豐大橋上,因不滿女友陳琪瑄提分手,與洪世緯共同抱住陳女抬至大橋護欄外,鬆手致陳女墜橋死亡。

王淇政被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洪世緯12年6月徒刑定讞,2人入監服刑。

案經最高法院107年自為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執行刑罰,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中高分院再審認為,不能排除陳女自行攀爬大橋護欄的可能性,也無確切證據證明陳女是由被告2人合力抬擲墜橋死亡,民國108年底改判2人無罪,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案件再審有多項違誤,去年5月撤銷再審判決,發回更審。(編輯:謝雅竹)11012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