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女子合唱團標中國台灣 陸委會:中國片商管控
2026/4/2 20:12(4/2 20:2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文綺台北2日電)電影「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日進軍中國市場的宣傳文宣標註「中國台灣地區」惹議。陸委會今日表示,台灣電影要進入中國市場,必須由中國國營發行片商代理,在大陸內部的宣傳,台灣製作團隊無法控制。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陽光女子合唱團」全台累積票房超過新台幣7.5億元創佳績,預計4月4日進軍中國。不過,「陽光女子合唱團」片商在中國社群宣傳時標註「中國台灣地區」,讓不少人認為是「自我矮化」引發軒然大波。
國台辦發言人張晗昨天在記者會聲稱,業者標註「正常合理」,符合「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將維護台灣業者「正當合法權益」。
梁文傑說,這件事反映出現實上的無奈,台灣電影若要賣到中國,必須在中國找發行片商,中國所謂的發行片商全部都是國營的,而這些片商在宣傳時一定會稱「中國台灣地區」。
他說,據陸委會向文化部的了解,這部電影的台灣製作團隊,讓兩家中國片商做代理發行,片商在大陸內部的宣傳,台灣製作團隊無法控制。
梁文傑指出,現在文化部正在討論以後類似的狀況該如何處理。雖然這部電影有接受文化部補助,但文化部要求的是只要有中國資金,文化部就不會投資,也不會補助。在內容上面,文化部已經有把關了。而這部片則是因為要賣到大陸市場,才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梁文傑舉例,這次情況就像去大陸參加亞運或是奧運。雖然亞運或奧運的場內規定要稱呼「中華台北」,但是央視在轉播的時候,一定是稱「中國台灣」。「我們所能夠堅守的,就是在奧運跟亞運的場內必須要遵守規則,稱呼我們中華台北。但是場外的部分,就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
他說,這部電影所遇到的問題也是一樣,要由文化部去思考未來類似狀況要怎麼處理。(編輯:楊昇儒)115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