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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後端基金初估多出逾千億 可望3月定案

2018/2/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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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3日電)核後端基金未來以年金方式收取,台電因應各種情境所需經費不同,已將方案送經濟部審查,1月底開第一次審查會議,實際金額3月底有望拍板;台電初估金額較原先預估多千億以上。

經濟部民國106年同意變更現行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提撥方式,由原先依每度核電分攤,改採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收取,1月10日公布核後端基金費用收取辦法,未來將在每年1月、7月提撥至核後端基金。

台電發言人林德福日前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核後端基金當初預估僅新台幣3300億元,經台電重新核算,需要金額增加為4700億元,仍待經濟部審查,通過後將確認提撥。

經濟部國營會表示,1月25日已經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會中針對經費是否合理、台電財務能力能否支應、計畫是否可能真正落實來做判斷,並以「最大值」保守估算,確保未來台電計畫變動時,能夠有足夠的財務能力因應,同時也得考慮物價變動因素。

國營會指出,未來經費通過之後,相關計畫還是要依據原能會、經濟部等規定實施,「經費歸經費、計畫歸計畫」;核後端基金預計3月底拍板最後金額,送經濟部核可後即可實施;未來每5年重估一次,遇重大情勢時得重新評估。

台電強調,核後端基金目前送審依據各種不同情境方案,有不同的金額,日前經濟部向立法院報告的金額為新台幣4700億元,只是方案之一,實際經費待經濟部審核通過後才算數。

如以目前核後端基金金額估算,缺口還有1400億元,日後電價費率審議會若不同意該筆費用可攤提到電費中,台電就必須列為營業損失,未來必須用盈餘補貼;預計到2025年前,每一年至少應提撥200億元。

台電表示,多出的費用,主要作為四大用途,包括核電廠除役方式從室外改成室內貯存,費用將近新台幣300億元;核廢料統一管理等問題,將成立法人組織「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處理包括最終處置、貯存及蘭嶼遷廠等問題,相關費用約為新台幣200多億元。

至於在最終處置前,核廢料的集中式貯存設施,將比照歐美形式,找一個暫時存放位置,根據原能會規定期限為40年,根據不同方案需要經費約在新台幣400億到800億元之間;此外,包括行政院非核家園專案小組等凝聚社會共識、搜集國外最新調查等,也需要部分經費。

台電指出,自民國76年起就開始有核後端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早期因為預估營運年限比較短,後來跟著國際核管會規定,核電廠運轉執照從30年延長成40年,營運年限增加、支出也跟著增加。

根據台電提供資訊,自民國76年起,提撥核後端基金費用約為每度電0.14至0.18元不等,100年起經濟部核定為0.17元,102年由於利率大幅下降以及國際會計準則IFRS變更,重新計算後,每度電將提撥0.37元;累計至106年12月底為止,核後端基金累積金額為3389.76億元。(編輯:楊玫寧)10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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