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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預告修正攬才專法釋4利多 11月送行政院審查

2020/9/1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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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潘姿羽台北17日電)國發會預告攬才專法修正草案,釋出4大利多,包括鬆綁永居規定、擴大健保適用身分、延長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年限至5年,並免除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來台需要工作經驗限制,修正草案預計11月送進行政院審查。

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根本,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上任後,即刻啟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俗稱攬才專法)修法作業,草案也於9月14日進入60天的預告階段,11月將送行政院審查,且還要送立法院審議。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今天說,會將攬才專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高仙桂表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在台灣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者,始得申請永久居留,但考量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跨國移動頻繁,將5年改為3年,並改為「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強化延攬力道。

國發會數據顯示,在台灣念碩博士的僑外生逐年成長,104年有6751人,108年已有1萬292人,為讓優秀人才留在台灣從事專業工作,也鬆綁規定,外籍學生取得台灣灣博、碩士學位後留台工作,可折抵、縮減取得永居年限。

修法後的攬才專法也擴大健保適用身分,原本僅限於受僱的外國專業人才本人及依親親屬,未來將增列雇主或自營業主,高仙桂舉例,如新創公司或登記有案的文化工作者,本人及依親親屬參加健保就可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

現行攬才專法規定,特定專業人才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算3年,享有租稅優惠,超過300萬元部分半數免課稅;修法後,延長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年限,從原本3年延長至5年,以提高人才長期留台工作誘因。

此外,按現行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須符合「大學畢業且有2年工作經驗」、「月薪達新台幣4萬7971元」雙門檻,這樣一來,國外名校畢業的優秀年輕人即便有意來台工作,也不符合資格。

國發會因而新增條文,鬆綁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來台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得免除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限制,盼能吸引更多外國優秀青年來台。

此外,因應2030雙語國家,這次修法也放寬高中以下外國學科教師來台,原先僅限於外文教師。

國發會這次修法,也有一部分是完善生活條件及家庭團聚等需求,如放寬政府機關與其所屬機構的研究人員,退休事項準用公立學校教師退休規定;放寬未受聘僱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的直系尊親屬得申請1年效期的停留簽證。(編輯:潘羿菁)1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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