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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頃工業地未限期內開發 經部:將先罰後拍賣

2020/11/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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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3日電)經濟部在107年公告214.5公頃閒置工業土地,要求業者在2年內開發使用,否則將強制拍賣,但目前仍有14家業者擁有的6公頃土地閒置。經濟部表示,將先罰後賣。

台商回流,土地需求大增,立法院2年前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閒置工業土地經公告期2年後仍未改善,土地所有權人可被處以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的罰鍰,並要在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若未能在期限內改善,土地可強制拍賣。

經濟部工業局107年9月26日公告閒置土地214.5公頃,其中北區33.1公頃、中區142.1公頃、南區39.3公頃,要求業者2年內活化使用,今年9月26日期滿。

工業局官員表示,10月26日清查發現,約有14家業者持有閒置土地6公頃,範圍遍及北中南,大至2公頃、小至2000平方公尺,業者指因疫情緣故才沒開發,不過,官員認為,疫情今年才爆發,業者有長達1年多時間能活化土地,卻沒有任何作為。

因此,官員表示,11月會先開出罰單,要求業者1個月內提改善計畫,若限期仍未改善,就會強制拍賣,預估時間點落在明年。

官員進一步指出,產創條例修法後,確實達到嚇阻囤地效果,有的土地所有權人直接轉手賣掉,而近幾個月則有許多土地所有權人提興建計畫,官員表示,只要業者「拿到建照、申報開工、正式動土」,就會視為「正在改善」,並依建築期程控管。

官員說,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打算建造太陽能案場,這類開發只需要3到6個月就可以完成, 因此期限只給到今年底。1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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