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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板轉上市須強制集保 撥15%股份公開銷售

2021/2/2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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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3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未來創新板若要轉板時,須提撥15%股份辦理公開銷售,另外,轉板後也須強制集保半年至1年。

為了協助新創業者進入資本市場,創新板將在今年第3季開板。證交所今天召開董事會,通過修正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暨營業細則部分條文。

證交所指出,創新板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及終止上市事由,原則比照現行一般上市公司規定。不過,新增交易面終止上市標準,當連續30個交易日平均收盤價低於新台幣3元,或平均股票市值總額低於1億元,應終止上市掛牌。

證交所說,僅限創新板轉至上市、上櫃,且掛牌公司須在創新板上市滿2年,同時符合現行一般上市公司各項上市條件。另外,創新板公司轉板時,須提撥擬上市掛牌股份總額15%,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其中60%應採公開申購。

證交所進一步指出,創新板股票欲轉板時,應強制集保一定期間,符合獲利條件轉列一般上市者強制集保半年,以多元上市條件或科技、文創暨農創事業轉列一般上市公司,強制集保1年。

交易制度部分,證交所說,比照現行制度,不過創新板上市股票暫不納入當沖標的,初期暫不開放信用及借券交易,將再適時檢討開放。在創新板不適用掛牌首5日無漲跌幅等穩定價格機制,當轉板後,則適用首5日無漲跌幅、過額配售等穩定價格機制。

證交所也說,原規劃自然人淨資產達新台幣3000萬元才可以投資創新板,不過,證交所修正改為須有2年投資台股經驗,淨資產達1000萬元或最近2年平均收入達150萬元。(編輯:張均懋)1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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