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工具可規避競爭法?公平會關注產業發展擬修法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6日電)隨著人工智慧(AI)時代來臨,產業生態正面臨重大變革。公平會代理主委陳志民今天表示,台灣AI生態仍處於發展初期,現階段監管方向以事後管制為主。不過,公平會也注意到部分新興情況,可能使現行法律難以有效規範。
公平會官員解釋,AI演算法可能促成這種樣態,同業間透過數位平台或是AI演算法進行價格跟隨,而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對此,公平會已著手研議相關修法方向,針對上述議題進一步檢討與規範。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公平會進行業務報告,立委關切AI浪潮帶來的執法挑戰。民眾黨立委洪毓祥直言,現在談到聯合行為,多講的是人為行動,但隨著AI發展、數位經濟時代來臨,共謀證據不再是會議紀錄、通訊對話,而是透過數據、演算法等達到聯合壟斷,執法難度極高。
洪毓祥指出,當機器自動同步價格時,如何判定業者之間存在意思聯絡,這將成為執法的灰色地帶,公平會必須盡快精進執法工具與專業能力。
洪毓祥提出4種AI壟斷型態,分別是信差模式、軸輻模式、共同代理模式、自主學習模式,前端AI介入低、只是工具,但愈往後走,執法挑戰會愈來愈大,演算法可能成為「看不見的共謀者」,在美國已有案例。
陳志民表示,國際組織多在分析上述4種模型,前2種還可以透過傳統架構處理,但到了自主學習階段,難度會非常高。
陳志民說明,公平會已向業者廣納意見,多數業者認為台灣還沒有出現這些情形,但公平會密切關注,並透過網路偵測價格波動是否一致,未來也會強化數位執法能力以及數位實證的解析能力。
陳志民補充,對於演算法訂價是否構成聯合行為,「目前法規是有不足地方」,因為聯合行為限於水平競爭者,但軸輻式卡特爾散落在不同市場,從現行法律要件判斷,可能難以認定為聯合行為,公平會正準備相關條文修正。
軸輻式共謀(軸輻式卡特爾)是指一廠商扮演(Hub)的角色,藉由垂直交易限制行為方式,與上游廠商或下游廠商所扮演輪輻(Spokes)角色間,形成的卡特爾組織。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則指出,公平會的AI競爭政策存在隱憂,如「事後管制」可能面臨「市場傾斜」的覆水難收情況,因為事後調查與裁罰往往耗時數年,屆時本土業者可能已經失去生存空間。
陳志民表示,公平會近日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相關競爭法議題徵詢公眾意見彙整報告」,其中有兩大共識,所有回收意見都支持目前生成式AI與整體AI產業尚在發展初期,後續發展軌跡很難預測,因此強烈建議公平會先採「低度介入」;這也是公平會秉持「事後監管」的原因,但不表示完全排除事前作法,可能會視市場演變,看看有無明顯巨頭壟斷的情形,有時也有必要事前介入。
另外,蘋果公司(Apple)近年爆發「蘋果稅」爭議,被認為阻止開發者引導用戶到App Store以外進行更優惠的購買而遭罰。
賴瑞隆關注「蘋果稅」進度,陳志民表示,此案有送過委員會議,討論後認為還需調查,且有部分國家對此議題做出裁處,公平會需要時間進一步了解,結果預計6月出爐。(編輯:潘羿菁)1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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