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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實習專法 教團籲不分型態一致性保障

2018/1/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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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4日電)教育部近日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全教總今天表示,學生校外實習不易區分為一般型或工作型,建議不區分型態,給學生實習一致性保障。

教育部近日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針對校外實習訂定權益保障、管理、收費、爭議處理、監督考核與罰則等規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在充分保障實習生權益及給予實習單位適當誘因前提下,對此專法樂觀其成。

全教總指出,校外實習目的在使學生提早體驗職場,建立正確的工作態度,教育部草案將校外實習分為一般型與工作型,一般型以學習為目的,屬學生身分,工作型則在學習外有勞務提供,兼具學生及受僱者身分,應符合勞動法規的規範。

全教總認為,校外實習制度是替企業培育人才,給予實習生受僱者應有的權利並不是在增加企業成本,而是幫企業建立人力資產,加上如何區分一般型和工作型本身就是個爭議很大的問題,如果專法有差別待遇,將無法充分保障學生勞動權益。

對於實習法草案,全教總提出幾點建議,希望學生校外實習不區分型態,給予一致性保障,並將學校、學生、實習單位三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化;而校外實習型態多元,應檢視各業別適用的法規是否與草案內容有矛盾,專法也應建立校外實習傷亡的預防及回報機制,供主管機關及學校查核。1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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