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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若紙本五倍券不找零 應依所收全額開發票

2021/10/1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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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8日電)南區國稅局提醒店家,不論民眾以紙本或數位五倍券消費,都得開發票,同時,紙本券若不找零,記得就拿到的五倍券「全額」開發票,例如民眾花新台幣380元,以400元五倍券支付不找零,店家須以400元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局長盧貞秀表示,為振興經濟同時兼顧受衝擊業者,希望業者生意回流受惠,政府適時推出振興五倍券,但也提醒店家留意兩大要點,避免不小心導致未按規定開立發票。

盧貞秀指出,首先,五倍券除發放紙本,還有綁定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消費等數位券形式,消費者不論持紙本券或數位券消費,都應該要開立發票;其次,店家要依照實際收取的五倍券金額,「全額」開立統一發票,即使不找零情況也是。

舉例來說,消費者向店家購買380元的商品,持2張200元紙本五倍券付款,假設店家不找零,此時要以400元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不能只開380元發票。

同樣情形,若消費者是拿1張200元紙本五倍券,差額180元以現金支付,店家則要開立380元發票;假設消費者以綁定的信用卡付款,店家應以實際刷卡金額380元開立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提醒,店家收受五倍券應注意開立統一發票相關規定,如因一時疏忽,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請儘速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遭查獲處罰。(編輯:黃國倫)1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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