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畯珅北市幼兒園性侵猥褻女童 224罪累積刑度逾千年應執行28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台北地院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各罪判處刑度累積超過120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可上訴。
另外,檢察官於案件審理期間,另接獲至少20名女童的家長提告,且追查出毛畯珅涉嫌拍攝大量侵犯女童的影像檔案,此部分持續偵辦中。
1名女童家長從就讀台北市一所幼兒園的女兒口中得知疑似遭到毛畯珅侵犯私密處,因此報警提告。檢警查出,男教師在母親經營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利用機會對稚齡幼兒強制性交、強制猥褻,還命令被害女童不得對外透露。
檢警搜索、拘提毛畯珅到案,並查扣幼兒園監視器主機及電磁紀錄,查出毛畯珅於111年至112年間,涉嫌於教室或家長接送區等地,以手指按壓、摩擦等方式侵犯女童私密處,共6名女童受害。
台北地檢署認定毛畯珅涉犯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去年8月間提起公訴。毛畯珅到案後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至今。
毛畯珅在審理期間對性侵部分否認犯罪,台北地方法院傳訊被害女童、被害人父母、幼兒園老師、心理諮商師,並勘驗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被害人驗傷單、心理諮商報告等事證,認定毛畯珅涉犯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犯行。
北院指出,毛畯珅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的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的重要性,明知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性欲,性侵、對被害人犯下妨害性自主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
北院認定,毛畯珅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11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207罪、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共6罪,判刑累積刑度達1252年6個月。
北院審酌毛畯珅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依所犯數罪類型、次數、侵害法益性質、非難重複程度等情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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