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姊妹涉虐死剴剴案 法院選出10位國民法官4/22審理
2025/4/21 15:38(4/21 15: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宣誓及進行審前說明,預計明天上午審理本案。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涉嫌於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人。
北院今天上午9時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候選國民法官應到185名,實到89名,經審、檢、辯3方從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30名,進行分組詢問、個別詢問、附理由及不附理由不選任程序後,已於上午11時50分許,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2時20分起進行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
北院表示,經選任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明天上午9時10分將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剴剴」案。
根據北院資料,「剴剴」案的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共有4名男性、6名女性;年齡方面,23至30歲1名、31至40歲3名、41至50歲2名、51至60歲2名、61至70歲2名;職業方面,設計業1名、製造業1名、資訊業2名、金融業1名、教育業1名、用水供應業1名、廣告業1名、無業2名。
依居所地區來分,台北市文山區3名、中山區2名、大安區1名、中正區1名、信義區1名、松山區1名、新北市新店區1名。 教育程度方面,博士1名、碩士1名、學士7名、高中1名。(編輯:方沛清)1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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