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連署帶動自然人憑證申辦潮 內政部:防詐勿外借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4日電)公投電子連署熱潮帶動自然人憑證申請數暴增。內政部提醒,自然人憑證限本人使用,應謹記「憑證不外借,密碼不透露」,若出借給他人,帳戶可能成人頭帳戶,也要承擔個資外洩、財產損失,甚至法律責任。
自然人憑證以非對稱加密原理來保護資料機密性,經由憑證即可進行數位簽章及身分識別,且加密資料即使被攔截也無法輕易解開。因此,辦理自然人憑證就能透過線上處理報稅、申辦良民證、銀行開戶、有條件線上申請辦護照等多項政府服務,不必事事臨櫃辦理。
相較實體自然人憑證IC卡須以讀卡機操作,內政部也推動「行動自然人憑證」,使民眾無須再攜帶實體卡或讀卡機,只要下載APP即可隨時隨地完成身分識別及數位簽章。
內政部統計,截至12月10日,實體自然人憑證有效數達347萬餘張,行動自然人憑證有效數為71萬餘張。全台已有超過1400個應用系統介接,採用自然人憑證相關服務。
針對辦理方式,內政部指出,只要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且設籍中華民國的國民,就可以攜帶身分證、Email信箱,至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櫃檯辦理。臨櫃申辦實體自然人憑證,費用為新台幣250元;臨櫃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費用為30元,但若臨櫃合併申辦實體及行動自然人憑證,費用為250元。
內政部說,民眾如已取得實體自然人憑證,但日後有行動自然人憑證需求時,無須回到戶所,可自行下載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透過手機NFC功能讀取實體自然人憑證,完成申請。
針對為何要設定使用期限,內政部表示,按內政部憑證實務作業基準(CPS)規定,私密金鑰使用期限10年到期必須更換金鑰,考量資訊安全並降低憑證遭盜用或破解風險,以及民眾更換行動裝置等因素,實體自然人憑證有效期為5年,到期可延展1次3年,共計8年效期。
至於行動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為1年,不過在裝置、憑證正常且有完成展期情況下,最長可使用8年;但如果忘記在時效內展期,行動自然人憑證須重新申辦。
內政部提醒,自然人憑證是個人專屬數位簽章工具,只限本人使用。若隨意出借,等同把身分授權給別人,不僅帳戶可能變成人頭帳戶,也要承擔個資外洩、財產損失,甚至法律責任。
內政部說,詐騙集團會謊稱代辦業務、協助驗證等,誘騙民眾交出晶片卡或PIN碼。但無論任何理由,都應記得「憑證不外借,密碼不透露」,也應妥善保管綁定行動自然人憑證的行動裝置,否則後續恐導致個資外洩或遭冒用,而蒙受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及財產損失。(編輯:楊凱翔、林克倫)11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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