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出院改住地區醫院復健 衛福部115年首季試辦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9日電)為助中風等患者在脫離急性期後持續復健,衛生福利部參考日本作法,將地區醫院、區域醫院轉型提供復健病房,持續提供3個月積極復健,預計明年第1季啟動試辦,盼減少失能。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民國103年起,分階段啟動「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幫助腦中風、燒燙傷、創傷性神經損傷、脆弱性骨折等患者,在「黃金治療期」重建功能。
為進一步銜接這些患者從出院到返家的路途,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今天表示,將推動地區醫院轉型為復健醫院,或以長照機構建設中介轉銜全日專區,提供復能訓練。
其中,醫院轉型部分,健保署長陳亮妤出席「全民心防線再升級 健保強化血脂管理」記者會說明,健保署會委託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針對還有復健潛能、中風、周邊神經損傷者,提供更進一步的復健病房。
陳亮妤說明,此模式是參考日本,因應高齡化社會希望減少失能而推動。以中風為例,過去在住院後,健保有提供3個月的PAC,現在則希望再增加3個月的積極復健,以避免患者後續走向風險,因此希望在北、中、南、東地區都設置復健病房。
相關期程,陳亮妤說,目前正在準備對外招標,預計明年初正式上網公告;相關健保給付預計將於今年底共擬會討論。最快預計明年第1季即會啟動試辦。
對此,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朱益宏說,此規畫最早的想法是有些病人出院後,可能還需要較高度醫療照顧;不少地區醫院確實有空床狀況,加上醫療人力也比長照機構完善,因此一定全力支持。
不過,朱益宏也指出仍需要克服的問題,包含地區醫院多是急性一般病床,患者中介停留時間,是否仍受醫療法限制,須要醫師每天查房、記病歷,護理師必須3班進行護理紀錄,還是可按照長照服務法,不用這麼嚴格;若比照醫療法處理,給付上有沒有給付相關專業人員費用,或是醫療院所要收自費等。
此外,朱益宏指出,病人入住以後,計算醫院佔床率、評鑑時如何評估等,都會是在後續行政相關的疑義。不過,待相關細節更清楚後,地區醫院一定全力配合。(編輯:管中維)1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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