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婦悶死癱瘓兒獲特赦 家總籲政府推4項改革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2日電)總統賴清德今天批示同意特赦8旬婦悶死癱瘓兒案。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表示,特赦不適用所有照顧困境,提出住宿式機構納重度失能者給付等4項改革呼籲。
賴總統今天依「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8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告訴中央社記者,每個照顧殺人事件都有其獨特的處境與脈絡,特赦不能一體適用於所有照顧困境;且需要特赦,就代表制度仍有不足,因此未來希望減少以此方式處理照顧悲劇,並呼籲政府由4方向進行改革。
首先是長照3.0應提供第7級以上重度失能者住宿式機構選項。陳景寧說明,依目前長照給支付規定,在家照顧最多可獲得每個月逾新台幣3萬元補助,但若入住住宿式機構,每月補助卻僅1萬元。
陳景寧指出,這樣的補助落差,讓長照家庭即使面臨重度失能的巨大照顧負擔,仍「別無選擇」;且以在家照顧為優、給支付制度排除住宿機構的政策方向,也會導致業者進場意願低落,導致住宿機構供給遲遲無法滿足實際市場需求。
第二是衛生福利部應與內政部警政署合作,建立照顧殺人事件資料庫。陳景寧說明,不同照顧樣態有不同風險與挑戰,政府也須釐清家庭照顧者是「不知道、不想用、不敢用」長照資源,以提出相應對策。
她舉例,日本政府就長期依照顧者及失能者性別、年齡、照顧關係等人口變項,進行案件分析,如分為5080(中壯年照顧老年失能父母)、8080(配偶照顧者)、8050(年老父母照顧身障子女)等。認為衛福部與警政署應建立類似資料庫,才能對症下藥。
第三是長照3.0應同步推動「全民長照教育」。陳景寧指出,即使長照資源充足,若社會仍強調孝道、生下孩子就沒有權力喊停等文化,這樣的社會會使家庭照顧者無法放下罪惡感、安心放手,反對被照顧者安全造成隱憂。因此在推動長照同時,應同步翻轉文化觀念。
第四是家庭照顧者應有獨立需求評估與支持機制。陳景寧指出,雖在長照3.0推動過程中,首次聽到以總統高度提及「照顧不離職、照顧有喘息」為長照發展重點,但國內對照顧者的風險評估及提供服務,仍與被照顧者狀況直接相關,並未以照顧者為中心思考,不僅可能與實際個案需求不符,更非常「工具導向」。
「沒有人可以一直當工具人。」陳景寧以英國舉例說,該國民眾在成為照顧者之前,就可要求專業人員協助,從自身性格、專業知能等面向,評估是否適合成為照顧者、生活是否會衝擊及可能需要的準備,在國家協助下成為照顧者。國內應比照,改變「在成為照顧者後才啟動服務」的做法。(編輯:管中維)1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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