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 青團籲政院速定上路時間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7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正草案,將投票年齡從年滿20歲下修為18歲。青年團體表示肯定,呼籲行政院儘速訂定上路時間,避免淪為空頭支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投票年齡從年滿20歲下修為18歲。但因有待憲法法庭解釋,因此通過附帶決議,建請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同步啟動18歲公民權修憲工作。
長期關心18歲公民權議題的青年團體青年思潮協會、世代共好協會、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團體,今天共同聲明,對初審通過表達肯定。
不過,聲明也指出,目前條文將施行日期交由行政院另定,若行政院遲未訂定上路時間,恐使修法淪為「看得到、吃不到」的空頭支票。
青年團體也擔心會再次以附帶決議或修憲委員會討論為由而延宕,形同架空修法成果。
青年團體呼籲,朝野後續協商前,行政院應明確說明、給出上路時間,立法院也應監督行政院提出具體承諾,讓18歲公民權能真正落實。(編輯:張銘坤)115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