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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舊黨部若認定不當取得 黨產會追徵11億

2018/5/1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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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9日電)不當黨產委員會22日將就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舊中央黨部(現為張榮發基金會)的追徵案舉行聽證,若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黨產會將追徵新台幣11億餘元。

黨產會指出,聽證會將釐清兩大爭點,第一,土地及原地上建物是否為中國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方式所取得的「不當取得財產」?

第二,如果土地及原地上建物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因已移轉於他人所有,黨產會應否向國民黨追徵其價額?其價額應如何計算?

根據黨產會調查報告,國民黨承購的台北巿中山南路11號國有房地,二戰後,政府於民國34、35年間,陸續將原地上建物與土地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此後,土地、房屋即為中國國民黨作為黨部使用,並於79年間為國民黨價購取得。

報告指出,國民黨拆除土地上的日治時期建物,改建為現址建物,並於95年3月29日將土地連同建物出售給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民黨價購土地房屋的合理性、拆除建物是否合於文化資產保護理念等行為,社會大眾多有非議,為釐清土地及現地上建物權利變動、移轉的合法性,黨產會主動調查。

報告說,國民黨95年3月間16億6000萬元出售土地給第三人張榮發基金會,扣除交易時國民黨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一億多元及取得土地對價3億餘元,應就土地的財產變型後價金追徵11億3972萬餘元。

報告指出,原地上建物價值雖因國民黨拆除後滅失,但依黨產條例第6條不因財產滅失而喪失追徵權,原有地上建物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79年計價為307萬3065元,因此,若舊中央黨部為國民黨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取得的不當財產,將追徵房地價值合計共11億4280萬餘元。(編輯:楊凱翔)10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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