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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 外交部:鞏固台漁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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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9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南印度洋漁業協定」第6屆締約方大會日前結束,台灣在年會中以「中華台北」名義加入該協定,可鞏固台灣在印度洋公海的漁捕權益,更有助台灣遠洋漁業產業發展。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outhern Indian Ocean Fisheries Agreement,SIOFA)第6屆締約方大會於5日結束,台灣順利於今年年會中加入該協定,有效維護台灣漁業權益。該協定全體成員一致歡迎台灣加入,顯示台灣遠洋漁業實力獲得國際肯定。

外交部指出,南印度洋漁業協定於2012年6月生效,主要是管理印度洋非屬高度洄游性的深海旗、鯛等魚類。台灣為印度洋區的重要漁捕大國,捕撈的漁船數達100餘艘,近年年漁獲量已達1萬7000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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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台灣在印度洋區的漁捕利益逐年成長,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不僅可鞏固台灣在印度洋公海的漁捕權益,更有助台灣遠洋漁業產業的發展,並確保台灣漁民的利益獲得保障。外交部將持續與農委會漁業署密切合作,全力爭取並維護台灣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權益。

外交部指出,南印度洋漁業協定秘書處位於法屬留尼旺(la Reunion),成員包括台灣、澳洲、庫克群島、歐盟、法國(代表法屬印度洋領地)、日本、韓國、模里西斯、塞席爾、泰國等。台灣將與該協定其他成員共同合作,致力促進印度洋公海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編輯:李信寬)1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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