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精進區段徵收制度 盼更強化保障人權
2021/10/8 13:49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8日電)公民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立即廢除區段徵收制度,內政部則透過新聞稿指出,區段徵收非一般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可共享開發成果,政府現也正精進相關制度,盼更強化保障居住權、財產權與人權。
不滿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說區段徵收是合作開發模式,不屬於土地徵收,常有95%地主同意參與開發等言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惜根台灣協會今天舉行「公民團體駁斥內政部暨要求立即廢除區段徵收制度」記者會,要求立即廢除區段徵收制度。
內政部隨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區段徵收為推動都市開發或國家建設的重要土地開發方式,土地所有權人除可領取價金方式補償外,也可選擇領回土地,共享開發成果。
新聞稿舉例,像實施區段徵收的地區如台北大學或各高鐵車站特定區等,對促進土地整體利用、地區發展及環境改善,均發揮極大效益。
內政部也解釋,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在本質、適用範圍與做法差異甚大,但從未表示區段徵收不是徵收;而一般法令規定與學術討論時所稱「徵收」,習慣上多是指一般徵收,若要表示「區段徵收」,則是以「區段徵收」表達。
內政部說,各界對此兩種徵收方式有明確區隔與表達習慣,並非視為相同事務。
區段徵收引發討論,內政部說,相關案件均將嚴謹審議每案的公益性及必要性,並要求需地機關應加強落實各項安置措施;目前也正審慎檢討精進區段徵收制度,希望能更強化對居住權、財產權與人權的保障。(編輯:康世人)1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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