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包含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 對調查有信心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3日電)美國宣布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台灣等60個貿易夥伴未確實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進行調查。行政院今天說明,2月已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其中也包含承諾防止強迫勞動與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有信心在301調查過程中維護台灣產業供應鏈最大利益。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美東時間12日宣布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歐盟、中國、加拿大、英國、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越南、泰國、柬埔寨、台灣等60個貿易夥伴未確實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進行調查。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透過新聞稿指出,美國接連展開各項301調查,目的都是在因應最高法院判決,重建制度性關稅措施的替代性法律途徑,相關發展都在政府掌握中。
政院表示,接軌國際勞動規範是政府既定目標,過去副院長鄭麗君率領談判團隊在與美方談判過程中,已有充分意見交換與討論,雙方都有高度共識,且台美2月簽署的ART當中,也包括承諾防止強迫勞動與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
政院指出,美方在啟動調查後,已書面致函向台灣說明,認可台灣在ART對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的承諾,也會在調查過程中審酌台灣努力,政府有信心在301調查過程中,讓美方了解台灣的努力與承諾,以鞏固其結果將可充分反映先前ART成果,維護ART取得的相對優勢和最佳待遇。
為協助台灣產業降低強迫勞動與經營風險,政院談及,勞動部2月13日已發布「企業防治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並和經濟部共同合作,啟動輔導製造業等相關廠商,在產業招募及管理移工上,符合國際規範。
政院解釋,法制作業部分,勞動部將在就業服務法中,增訂禁止留置勞工重要證件的規範條文,避免強迫勞動,目前草案已送行政院進行法制作業程序,而勞動部也將精進雇主直接聘僱移工,並優化仲介評鑑制度。
對於建立阻止涉及強迫勞動之商品進入國內市場的機制,政院提到,未來相關部會將依「貿易法」為管制法源,與美方合作推動執行,以落實國際供應鏈符合人權、韌性與永續治理的全球貿易趨勢。
政院強調,上階段談判成果將會是台灣面對後續關稅措施最有利的基礎,未來美方陸續公布或未來可能納入301調查的多項議題,在ART已有共識,相信在調查過程後,結果將可充分反映先前的談判成果,政府將確保台灣取得的最佳待遇結果不打折扣。(編輯:張若瑤)1150313
- 政院: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包含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 對調查有信心2026/03/13 15:06
- 2026/03/13 13:43
- 2026/03/12 1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