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慧欣案 保訓會:行政院調查報告依法最慢7月出爐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7日電)行政院經貿辦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傳生前遭遇職場排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蔡秀涓表示,行政院3月27日進行第一次調查小組會議,依法調查時間最長為2個月、可再延長1個月,因此調查報告最晚應該會在7月出爐。
顏慧欣日前因病離世,她擔任副總談判代表時,參與美國對等關稅談判,去年9月下旬因健康因素請假,今年3月初請辭、日前驟逝,後續傳出她曾在經貿辦遭遇職場排擠,行政院已邀請外部委員展開調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機關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關切,行政院長卓榮泰曾接獲顏慧欣辭職信,是否算知悉霸凌後但未處理,保訓會是否有調查。蔡秀涓表示,若知悉但未處理,可以罰機關首長或應負責者新台幣3萬元至150萬元,若後續如造成其他更嚴重問題,公務人員保障法也有規範懲戒、行政懲處、刑罰等。
蔡秀涓說,依據相關辦法規定,此案經媒體披露後,行政院啟動調查,就保訓會目前掌握,行政院已經開4次調查會議,保訓會也以電話、並發函告知行政院後續正確作法與相關程序;針對機關首長是否知悉沒採取立即或應有的有效措施,保訓會將等機關送回調查報告。
蔡秀涓說,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與安全衛生辦法,明確規定機關開始進行調查、首次開會後2個月內要完成調查,但有些案情複雜、例如涉及多人或場域複雜等,最多可以再加1個月,因此最晚3個月內要調查完畢。行政院3月27日開始進行第一次調查小組會議,因此調查報告最晚應該會在7月出爐。
另外,針對前台中市交通局公捷處長張應當因涉性騷女員工遭記2大過免職後,又參加國考分發到交通部高公局,後續經監察院彈劾後才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日前裁定張應當停止職務,可抗告。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質詢,現行考績免職仍可到其他機關擔任公務員,是否可以規範將性騷、霸凌等類型犯罪者強制移送懲戒,以及在懲戒處分出爐前停止其報考國考資格。
銓敘部長施能傑答詢時表示,這次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有規範只要被免職者,一定時間內不可再任用擔任公務員;至於特定事由是否終身不能擔任公務員,涉及人民服公職權利,要更謹慎討論,且就算送到懲戒法院,也不一定會判決終身不得擔任公務員。
施能傑說,針對是否要暫停其報考國考資格,涉及考選部考選政策,但限制任何國民應考屬於憲法層次、也涉及比例原則問題,可以繼續討論,因為犯罪類型有很多種,社會要有更多共識。(編輯:蘇志宗)115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