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廖先翔父親涉竊佔4筆國有地 士院一審判刑8月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國民黨立委廖先翔父親廖正良被控涉竊佔國有地經營停車場,其中13筆土地,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另外4筆被檢方依竊佔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竊佔罪判處廖正良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媒體於民國113年間揭露廖先翔父親廖正良在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新台五路等地違規經營停車場,涉及違法侵佔國有地,引發爭議。廖先翔當時透過聲明指出,停車場土地為父親向地主合法承租作為停車場經營,承租土地一旁為國有地,並未與承租土地有實體格柵區分。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認為,廖正良無合法使用權,涉嫌自110年3月間,以鋪設擋土石塊、瀝青路面的方式於國有地上經營停車場,因此對其提告刑法竊佔罪;此外,士林地檢署於媒體揭露後,隨即主動簽分他案偵辦。
士檢認為,停車場使用的13筆地號未在國有地上,113年12月間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檢方另查出廖正良涉嫌竊佔4筆由國有財產署及交通部公路局管理的土地,去年12月間起訴廖男。(編輯:李亨山)115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