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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耕園孳生荔枝椿象 中市通知地主防治

2017/7/1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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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3日電)荔枝受荔枝椿象疫情及氣候影響,今年產量不甚理想,中市府為減少荔枝椿象孳生率,依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通知廢耕園地主進行荔枝椿象防治,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農業局表示,荔枝椿象會刺吸荔枝、龍眼等無患子科植物的嫩芽及花穗,造成寄主植物落花、落果,除造成農業損失外,荔枝椿象受干擾時會分泌具腐蝕性臭液,皮膚或眼睛若不慎接觸臭液,會造成灼傷甚至有失明危險。

農業局指出,由於廢耕園區如未防治管理,易導致荔枝椿象孳生,加上荔枝椿象具飛行能力及高產卵力,造成鄰近果園管理難度大增,並嚴重影響周遭住家生活品質。

農業局說,依「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植物或植物產品發生疫病蟲害時,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向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進行疫病蟲害防治,農業局依法通知廢耕園地主進行荔枝椿象防治,如未依通知防治,可依法罰款。1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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