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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前竹區段徵收案 中市府:依法辦理

2020/2/1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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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9日電)對於時力立委陳椒華等人今天要求台中市政府停止開發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案,市府回應指出,全案經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決議通過後,市府始依法辦理徵收,解決多年開發受限問題。

陳椒華與反對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自救會成員今天呼籲,請台中市政府、水利署、環保署針對此案進行環評,在環評結論出來前,停止此案開發行為。

對於自救會指稱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案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一事,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市府於報請內政部核定區段徵收計畫書前,即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等規定,報經環保局判定此案屬新社區開發行為,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地政局表示,此案規劃有住宅區、商業區、學校用地及機關用地等,將依後續個別開發時的認定標準,認定其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地政局指出,內政部於審議區段徵收計畫書時,已就全案相關文件進行審查,並經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決議通過後,市府始依法公告辦理徵收,解決地主40年開發受限困境。

由於自救會已就此案徵收處分提起行政訴訟,現正由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市府表示,將會在行政訴訟程序中向行政法院陳明此案均依法辦理,並無違誤。(編輯:黃世雅)1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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