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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居家檢疫及隔離 桃市府公布裁罰原則

2020/3/18 14:51(3/18 15: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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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8日電)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桃園市截至17日,確診11人,居家隔離目前列管55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天也列出違反武漢肺炎居家檢疫、隔離裁罰原則,提醒民眾務必確實配合以免受罰。

衛生局長王文彥在市政會議中報告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居家檢疫、隔離的裁罰原則,他說,如果市民擅離檢疫處所1公里內,檢疫者將受罰新台幣10萬元,超過1公里至5公里內罰20萬元,跨越行政區(小於5公里除外)則是罰50萬元,跨越縣市(小於5公里除外)則罰100萬元。

王文彥指出,隔離者擅離檢疫處所1公里內罰20萬元,超過1公里至5公里內罰30萬元,跨越行政區(小於5公里除外)則罰50萬元,跨越縣市(小於5公里除外)則罰100萬元。

王文彥強調,居家檢疫或隔離者重複違反規定,將可按次加罰10萬元,若與人接觸,檢疫者可加罰15萬元,隔離者罰30萬元。如果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檢疫者加罰25萬元,隔離者加罰50萬元。違反規定最高罰100萬元,目前衛生局已完成裁罰25件。

王文彥表示,截至昨天為止,國內共累計77例確診個案,其中桃園市有11例確診,列管中的居家隔離人數為55人。(編輯:屈享平)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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