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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府:南澳漂漂河業者破壞河川 開罰3萬500元

2022/8/1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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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2日電)宜蘭縣政府今天表示,南澳鄉盛行漂漂河活動,但有陳姓業者擅自破壞河川地形,已依違反水利法開罰新台幣3萬500元罰鍰,這也是野溪玩漂漂河活動破壞地形被開罰首例。

宜蘭縣南澳鄉南溪水質清澈,近年出現漂漂河及沙灘車活動。有村民在7月指控業者為方便遊客玩,涉嫌以挖土機開挖河床、破壞河川及水土保持,若有颱風豪雨、溪水暴漲,將威脅附近住戶安全。

對此,宜蘭縣政府水利資源處長李岳儒今天表示,接獲陳情後展開調查,經承辦人實地勘查,並以衛星定位儀器丈測發現,漂漂河的陳姓業者未經許可,擅自於河川區域內以機械整理河道,堆疊土堤改變原排水路,影響區域約60平方公尺(約長30公尺、寬2公尺),事實明確。

他指出,陳姓業者違反水利法,未經許可「挖掘、埋填或變更河川區域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可處2萬5000元到50萬元罰鍰。

李岳儒進一步說,依經濟部辦理違反水利法案件裁罰要點規定,「挖掘、埋填或變更原有形態在50平方公尺以下者,罰2萬5000元,每增加10平方公尺(不足10平方公尺,以10平方公尺計之)加罰5500元。」

李岳儒表示,此案違規面積約60平方公尺,宜蘭縣府已於8月10日開罰3萬500元。(編輯:戴光育)1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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