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20%容積獎勵疑慮 議會要求市府設行政調查小組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7日電)台北市議會今天召開京華城20%自創容積率違失專案報告,議員質疑市府未成立行政調查小組,非常怠惰,議會委員會提4決議包含1週內成立調查小組,都發局說14日前會呈報府級。
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上午召開「監察院糾正京華城20%自創容積獎勵重大違失的具體改善策略」專案報告,北市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報告前表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已收到台北地檢署通知,台北地院已准許檢方可再次扣押京華城土地,可確定京華城土地已再次被扣押,但業者仍可在10天內提抗告。
簡瑟芳報告提到,京華城案仍在司法偵辦程序,後續檢方若起訴且認定有貪汙收賄等不法,會依檢方起訴內容了解是否與京華城案都市計畫有不當連結及影響,並將評估組行政調查小組進一步釐清。
至於議會建議市府應要求鼎越公司提前繳納容積獎勵保證金,簡瑟芳說,依雙方簽訂協議書,若要鼎越繳納容積獎勵保證金,需考量要片面調整契約內容且應給補償等狀況,經評估後認為尚不可行,但市府會再邀鼎越協商詢問意願及評估可行性。
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長虞積學報告提到京華城停工後的公安問題時指出,業者認為確保主體結構遇汛期間可能狀況,提出需施作地下2樓至14樓的樓地版,才能有足夠載重抵抗水浮力,並提到對地下1樓至地下2樓的樓地版連結連續壁,要施作成永久性支撐結構。
虞積學說,但經詢問各公會及專家學者建議,京華城工地只要維持抽水,控制地下水位,可避免若遇暴雨導致水位急速上升,衍生結構物上浮風險,且會持續透過系統監測對周邊環境影響。
此外,各公會、學會也建議針對京華城工地未完成的地下2樓至1樓的樓地版可繼續施作,才能避免地下連續壁變形,且能控制水浮力;至於新設已挖掘的6支地下壁樁建議繼續施工,因目前現場僅剩組裝鋼構還未施作,若遇地震不會導致建物結構有狀況,後續將邀各公會確認可施工範圍。
社會民主黨北市議員苗博雅質詢,從都發局提供流程圖來看,認為市府作法太消極保守,需等到檢方起訴後才會調查過去的行政程序,其實在監察院提出糾正時,市府早就要著手調查,2作法其實可併行。
苗博雅表示,流程圖提到會依行政訴訟法撤銷都市計畫的作為及條文也有疏漏,包含未提到可依行政訴訟法第123條撤銷都市計畫,此規定其實適用此案,若市府要等到檢方正式起訴後,才調查過去行政程序,實在太慢,質疑是否要包庇業者。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柏毅及李傅中武、無黨籍議員徐立信質詢都提到,市府至今未成立行政調查小組,會讓市民覺得態度不積極,公共安全一定是優先考量,不用等到司法判決出爐後才成立。
議會工務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最後統整出4項決議,包含建議市府2週內邀相關公會確認施工範圍,並確保要以工地安共安全為優先,但2樓以上不得施工。
委員會也建議市府與鼎越持續協議提早繳納容積獎勵20%也就是新台幣87億元保證金。第三,市府1週內應成立行政調查小組,最後是市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等規定檢討都市計畫且針對研議收回20%自創容積獎勵應有具體作為。
都發局長簡瑟芳會議結束後受訪表示,會向市府呈報議會委員會決議,至於成立行政調查小組會在17日前呈報府級單位討論。(編輯:張銘坤)1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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