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娜傑克森生完小孩就離婚 第三度婚終了
(中央社9日電)50歲美國女歌手珍娜傑克森(Janet Jackson)今年1月才生小孩,但生完小孩她就與丈夫威山艾爾馬納(Wissam Al Mana)離婚,結束5年婚姻。
珍娜傑克森是已故歌壇天王麥可傑克森的妹妹。
綜合每日郵報(Daily Mail)等媒體報導,珍娜傑克森之前有兩段婚姻,與歌手德巴奇(James DeBarge)的婚姻從1984到1985年,與舞者艾里松多(Rene Elizondo Jr.)的婚姻從1991到2000年。
珍娜傑克森和富商威山艾爾馬納2012年結婚,兩人今年1月3日才生下1個兒子。
兩人失和離婚的傳言已久,報導說壓垮兩人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是為了珍娜傑克森的媽媽,因為威山艾爾馬納不願對岳母和姪子的糾紛表示關心。
珍娜傑克森的媽媽在與珍娜傑克森在倫敦一起住了2個月後已返回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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