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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案遭停職 6校長提告敗訴

2014/7/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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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新北巿營養午餐弊案,涉案的6名校長不服遭到停職,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停職處分合法,判6名校長敗訴。

判決指出,曾雪嬌、黃耀輝、陳喬木、蕭茂生、楊文達及廖文彬等6名校長因涉及新北巿學校營養午餐採購弊案,遭新北巿政府認定失職情節重大,予以停職;這6名校長不服停職處分,經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6名校長主張,原處分不僅停止校長職務,也停止他們的教師職務,對他們的工作權及財產權有重大影響,也要求校方應給付他們各新台幣79萬元至82萬元不等金額。

新北巿政府則主張,6名當事人均為校長身分,並非教師身分,校長雖有「教師聘任資格」,但實非「教師身分」,其中2名校長在一審獲判無罪,另4名校長被判有罪,無罪的2名校長仍有收受賄款的重大情形。

法院指出,6名當事人均因校長身分而遭停職處分,並非教師身分,且均遭檢方依貪污重罪起訴,新北巿府認為6人已嚴重損害學校及教育人員聲譽,如予繼續留任,其領導統御,將遭受學校教職員、家長、公眾的質疑,且未來勢將耗費相當時間接受調查,恐影響校務推展及運作,為避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及維護教育人員品德操守,對6人停職處分,難認有不當,因此判6名校長敗訴。全案可上訴。1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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