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撿拾漂流木 花蓮高院認定有罪2015/4/8 11:56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8日電)台東吳姓男子在河床上撿拾牛樟木,一、二審法院都認定即使是漂流木仍屬森林物主產物,判刑3個月定讞,並提供180小時勞役。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