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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龍七大犯行 楊瑞仁認罪吐錢

2017/1/24 12:13(1/24 12: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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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王揚宇台北24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樂陞案,起訴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其中許金龍犯下7大犯罪事實,遭求刑30年;知名炒手、已改名楊智的楊瑞仁則認罪吐出不法所得新台幣320萬元。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說明起訴事實指出,許金龍被控以「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先後辦理5次私募,卻以實質掌控的紙上公司為虛偽「策略性投資人」,並隱匿參與私募,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不實公告,而取得時價的八成樂陞公司私募股票;接著利用投資大陸二家公司機會,以個人身分與交易相對人簽密約,以時價安排出售部分樂陞公司私募股票套利,不法獲利逾新台幣39億元。

許金龍後來簽下密約,將大陸其中一家公司回售,使樂陞無法收回應有款項,涉及背信;許金龍安排證券公司發行樂陞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後,出具不實公開聲明,隱匿詢價安排圈購人頭,再承接私下轉售配合拆解為CBASO(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與選擇權),以高度財務槓桿,以極低成本套利控股。

張介欽說,許金龍以「日資為名、陸資為實」,並以百尺竿頭公司名義,虛偽公開收購樂陞公司股權,在公開收購消息成立明確後,以人頭買賣樂陞股票,內線交易方式獲利逾1518萬元,再趁交易活絡表象時,誘使其他投資人買進,以多次相對成交方式,操縱股價及牟取私利。許金龍另挪用資金、侵占樂陞公司款項350萬元,也在出售三款遊戲軟體給其他公司時,隱匿關係人交易,涉及財報不實。10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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