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新法7月上路 死亡職災罰鍰提高、防職場霸凌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0日電)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新法7月正式上路,除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定義,也提高職災罰鍰上限,死亡職災最高罰新台幣150萬元,並擴大公布違法雇主。
職業安全衛生法從民國102年修正之後,今年再度大幅調整,新制度7月1日正式上路,將著重「工安預防全面化」及「職場霸凌法制化」,因應近年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以及社會關切的職場霸凌防治議題。
其中在源頭減災部分,這次修法強化營造工程業主責任,要求事業單位在交付一定規模的營造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並讓施工者採取預防作為。
另外,也應加強承攬安全管理責任,要求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時應實施風險評估並危害告知,且當工程業主將工程交付2個以上施工者施工時,必須指定其中一施工者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責任。
而為防治職場霸凌,這次修法增訂專章,明定雇主在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應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規範明確的調查或協調與申復處理程序以及建立通報機制,當雇主接獲勞工申訴時及事件處理結果都須通報。
最後,為了督促雇主積極預防職業災害,這次修法也提高刑事罰刑期與罰金以及行政罰鍰額度。
以刑事責任來說,若發生死亡職災,刑期上限由3年提升至5年,罰金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150萬元;針對發生3人受傷職災,刑期上限由1年增至3年,罰金上限由18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以行政罰來說,若雇主違反安全設施,罰鍰上限由30萬元增至300萬元;違反管理措施的罰鍰上限則由15萬元提高至75萬元。
勞動部表示,新法擴大公布違法雇主,若違反規定者,公布事項也增列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發生職業災害者則增加公布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等,盼讓社會大眾適時獲取相關資訊。(編輯:張雅淨)1150630




















